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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要债公司:父亲欠的钱儿子有义务还吗

来源:苏州讨债公司  发布时间:2024-07-15 21:51:16    阅读量:  

  苏州要债公司:父亲欠的钱儿子有义务还吗

  针对父亲所背负的债务,子女无需代为偿还;父母因负债而无法偿还时,子女亦无须为其承担偿债之责。若父亲尚在人间,而子女已有自主的经济收入及各自的资产。在此情况下,通常而言,子女并无强制性的还款义务。

  然而,当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之时,他们也需同时继承相关的债务责任。此种情况之下,子女则有义务进行偿还。

  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

 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
  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
  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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